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关于非常国际二期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征得小区业主意见,按大多数业主意见执行。
若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收费,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您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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