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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镇南庙村支书杨同喜贪污地款情况的反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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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7 21:26: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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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

处理时间

2014-8-28 17:40


关于大冶镇南庙村支书杨同喜
村长景松怀贪污集体财物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叫景德寿 男 汉族 62岁 登封市大冶镇南庙村第十一组村民,身份证:410*******08192013 电话:15*******80

情 况 反 映
2008年,国投新登水泥厂在我村共征收土地290亩建厂使用,当年每亩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款是4万元,2010年每亩土地又追补14400元,共计54400元每亩,而杨同喜 景松怀支付给群众时却变成了9680元每亩。国投新登水泥厂征收我村的290亩土地,共支付我村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款共计15776000元,群众实得1450000元,下余的14326000元被杨同喜和景松怀私分。
而我自己承包的,且经过杨同喜 景松怀等实地丈量的1.82亩责任田,领取补偿款时却变成了0.98亩,暂且按每亩9680元计算,我应该得到的补偿款为17610元,但他们只支付给我9486元,余下的8132元被他们私分。
另外,我2004年承包、2005年办理有林权证的0.7亩林地也被他们征收。林权证上明确规定:“在承包人承包期间,林地的一切收益权归承包人本人所有”,但是,杨同喜 景松怀等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我应得的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款数万元据为己有。
杨同喜 景松怀身为支书、村长,本应该以身作则,为群众服务,为群众谋取利益。但实际工作中,他们从不考虑群众的利益,反而互相勾结、狼狈为奸,自称山大王,贪污腐败,欺压群众,横行乡里。摄于他们的淫威,村民们敢怒不敢言。我今年已经60多岁,也没有什么过多的顾虑,为了还我村一片“晴天”,我冒死代表我村村民,向上级政府领导如实反映,跪请上级政府领导调查处理,不胜感激。
综上所述,杨同喜 景松怀等人,在水泥厂占地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经济问题,恳请上级为民做主,查清水泥厂帐目,查清事实真相,惩治贪污,还群众一个公道。

反映人: 景德寿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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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8-28 17:40: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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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8-28 16:16:03 |只看该作者
登封市大冶镇南庙村村民委员会与景德寿及登封市大冶镇南庙村十一村民组、吴银仓所有权纠纷一案
panli/panli_38115375.html
各位领导看一下,这是个造谣者,法院已判决,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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