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收到心通桥X20141008-1号告知单,现就你反映“长途客运票价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改革公路客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公路汽车客运运价的通知》(豫计价管〔2001〕366号)规定,郑州市长途客运票价由郑州市物价局会同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共同制定。 您反映“二马路汽车站原豫北客运线路迁至新北站以后,营运里程缩短了近二十公里,但不合理的是票价却维持原价,请求重新核定长途车票价,维护群众出行利益”问题。根据《汽车运价规则》(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运发【2009】175号)规定,里程确定:营运线路公路里程按交通运输部核定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规定。里程计算: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区间里程计算。物价部门是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现行客运票价标准。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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