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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东新区东方鼎盛时代三期物业的若干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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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8:10: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5-10-13 14:30

本人是郑东新区东方鼎盛时代三期的业主,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物业管理部门予以解决:1.关于小区的物业收费问题。小区的前期物业为河南诚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去年房产开发商鼎盛置业公司擅自将物业公司更换为自己的子公司康居物业公司。对收费问题一直没有给业主明确,也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按原物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请有关物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给业主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责成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关于地面停车的问题。地面的停车位,本应依法归业主所有。但是该小区的开发商和其物业公司,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强行收取租金。每月300元租金,60元管理费。请物业管理部门依法责成该物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所得予以退还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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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0-10 09:23: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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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fbzj2004  在2017-3-2 11:1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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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20 23:20:29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多久能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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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4-10-23 09:25: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一、经查阅有关资料,东方鼎盛时代三期前期物业服务由河南诚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双方约定自2013年10月合同到期。到期后,置业方公开选聘康居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由于康居物业接替诚创物业后,工作遗留问题较多,房管部门已督促康居物业积极开展后续工作,业主可到康居物业客服中心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该小区康居物业收取地面停车位租金的问题,康居物业已说明情况,每月每车只收40元的地面车位费,并未收取租金300元及管理费60元。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郑州市市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物价局负责,各县、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收费相关规定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针对该小区实际情况,业主可凭收费票据向物价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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