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聪武,我的离婚案件现在巩义法院。我强烈要求换庭。理由:1、原告、被告都在巩义市区生活,按照诉讼的“属地管辖”原则,应该分到市区审理。2、案件一审时放在涉村庭,涉村就是被告长期工作的地方,涉村庭办案无效率,案件拖了8个月,也没有把事实调查清楚,结果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判决,被郑州中院撤销,发回重审。实践充分证明,案件分到被告长期工作的地方,案件不能公正判决。现在案件又分到回郭镇,被告在被巩义市纪检委撤职前长期在回郭镇工作。这样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巩义法院一再这样安排,这是故意刁难、坑害老百姓,制造冤案。我申请把案件调到巩义市区法庭,只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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