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北路陈寨中街路东,靠近路边的公交站牌台阶上,由于没有占用人行道是在台阶上,所以城管是不管的,可以摆地摊,而且水科路以北人流量就少了,城管也没有向摊主收费,可是从今年过了春节,靠近路边的房东就开始向摊主征收摊位费,巴爷香辣火锅和旁边新一家超市、中州和谐宾馆的房东起初收300元每月,后来涨到了500元每个月,往南的房东也都收而且更高。每个摊位也就2,3米长,也就晚上用几个小时,每天费用就将近20元。而且道路旁边是国家的地方,不属于房东的私人地产,不明白为什么城管都没有收费,房东却来收,
想知道路边的地方摆地摊,靠近路边的房东有收地摊费的权利吗?感觉跟向地头蛇交保护费似的。又不敢不交,不交就不能来摆了。很多辛辛苦苦摆地摊的都不敢得罪路边房东,有苦不敢说,只好从站了一夜摆地摊赚的血汗钱里拿出部分交摊位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一管这种不合理私自乱收费情况,不要让这些房东钻国家的空子用公共场所来卖租位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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