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州国土资源局刘维德局长: 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西岗村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征收的西岗村881亩土地,要求按照河南省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文: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妥善解决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保障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等文件精神。 我国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养老、医疗、就业等保障体系上采取“双轨制”。因此,对农民而言,土地也是其生活保障。在征地拆迁完成后,失地农民需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 目前,西岗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大多数年龄较大靠土地生存,除耕种土地外,没有任何谋生的技能,如果土地被征收不做好保障工作,令我们与年龄相当于儿孙辈的打工者一同竞争,高昂的日常开销,稀少的工作机会都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愈加困难,因此,西岗村农民宁可辛苦地从地里刨食,不解决好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也不愿被征收土地! 据郑州市中原区国土资源局回复的信息公开申请,政府并没有为西岗村农民缴纳社会保障金。 尊敬的领导:我们的诉求并不缺法律条文。 切实做好西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工作,西岗村全体村民不胜感谢。如果需要征收881亩土地,西岗村村民可各自写出保障申请,请领导百忙之中予以重视和批示。让西岗村全体村民心中有底、生活无忧。 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西岗村村民: 宋铁桩 13*******13 谷国安 13*******07 惠金亮 13*******90 201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