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秦岭路与陇海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中原名邸3、4号楼,于2010年6月交房,迟至今日4年了房产证也没办下来。开发商、房产局等部门都问了N遍,但迟迟问题得不到解决。其中4号楼为商品房,自交房时已经签过正式的购房合同,3号楼是城中村改造安置房。虽在一个区域内,但据开发商说因为3号楼问题4号楼的房产证也没法办,我们既然跟3号楼不是同一性质,又早早签过购房合同,我们强烈要求先将4号楼的房产证办下来。而且每年暖气费交纳都是按建筑面积的90%交的,无法按套内面积交纳,给业主白白造成损失!想问这个问题能否一起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