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新密市青屏办事处于家岗居委会党员和群众,现实名举报反映村霸刘喜忠违法事件, 刘喜忠,男,原于家岗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在2002--2010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倒卖土地近200多亩,霸占土地40多亩,挪用公款数百万元,侵占公私财物上千万元,自2005年起社区党员群众先后信访举报二十多次,2012年12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刘喜忠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刘喜忠出狱后,仍不思侮改,依旧欺压群众,覇占他人财产,造成部分群众进京上访,新密市委成立调査组,却只调查不处理,现已激起民愤,我们现将刘喜忠遗漏违法事件反映给你们,如下: 一、2003年于家岗居委会范围嵩山大道于家岗居委会辖区路段扩宽时,包赔三组机井、水池及刘风群承包村楼板厂用地款三项共计50多万; 二、2005年刘喜忠强行霸占与新密精神病医院相邻的五组居民于春涛宅基地违法建筑小产权房,因土地面积不够敲诈精神病医院院长朱富生七万多元及土地近一亩。 三、2005年借新密市创造卫生城市建卫生墙时机,大肆造假,以包低报高虚报3万多(包给建筑工70报账200),2006年又以创建为名打假条报帐10889.80元。2007又以创建为名一次造假13500元,一次造假16000元。现居委会有帐可查。 四、2005年10月,刘喜忠又将五组桐树洼60多亩土地用围墙圈起,村民没人敢上前阻拦,只好向土地局反映。12月土地局副局长尚青山带领30多名执法人员拆围墙,刘喜忠用砖头把执法人员张会霞、孙磊砸伤。当时负责土地城建的副市长许广佑亲自批示市公安局严查,刘喜忠吓得二十多天没敢露面,可事情最终不了了之。围墙圈的土地又逐渐建起了楼房,并且连八组剩余的20多亩也给卖了,可村民连一分钱的土地补偿款也没有得到。 五、嵩山大道西段轴承厂隔壁路北8亩国有土地,他利用职权,強行违法建房后租给市运管所做车站,毎年收租金十多万。后来群众举报,他把合同改成其妺刘二萍,可钱都是刘喜忠亲自领取。新密市运管所有帐为证。 六、贪污2007年郑煤集团在于家岗11、12组以棚户区名誉征地时向居委会支汇征地款40多万,机井款30多万,现居委会、村帳面上也无此款。 七、贪污2008年11月新密市国土资源局经青屏办事处向原于家岗居委会拨付200万元青屏广场征地款,现居委会、村帳面上也无此款。 八、2008年以刘凤群拖欠租金为名,单方撕毁合同,强行将刘凤群租赁二十多年期的耐火厂收回,以其子刘洋的名义重新签订了合同,霸占刘凤群所建的厂房用以租赁收取租金。 九、2009年以居委会的名义建造骨灰堂,集体报账43万元;原本通往骨灰堂有路,又以给骨灰堂修路为名向居委会报账130万,后将骨灰堂又加上5亩土地以29万元抵压给自己从而侵占集体资产。 以上只是部分大的违法违纪事件 ,此类小个事件还数不胜数,下面是部分知情的党员群众,我们揭发的问题条条都是明摆着的事实。只要组织调查落实,于家岗居委会党员群众都会证明! 实名举报人名单 刘红霞15*******34 于春涛18*******00 付建庄18*******62 郭巧云15*******37 于先锋18*******77 苏秀云15*******43 付 升13*******09 刘风祥13*******12 于明义15*******70 徐建忠13*******80 刘群众13*******06 冯菊梅15*******62 于石头13*******82 刘 松15*******58 朱建敏18*******18 靳太元15*******39 赵荃瑞 18*******68 徐喜梅 69826120 于遂年13*******09 秦二娃15*******04 郭麦兑13*******87 马喜兰18*******12 李会玲13*******63 秦明五13*******27 李令建13*******77 李红选13*******63 徐福现15*******98 李红军13*******66 徐小林18*******59 李学义13*******27
二0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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