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八路苹果公社本身为住宅房,因为临经八路和纬三路,不少业主出租给了各公司,但是还有一大部分是住户。本人为八楼一业主。
九楼整体一层为一个业主拥有,开办的是音乐学校。
首先,作为一个住宅楼,九楼私自打通所有墙壁,这个在建筑上难道不会留下安全隐患?希望有关单位解释下
其次,作为一个音乐学习辅导班,学生整天打鼓敲琴,跳来跳去也不知打的是什么鼓,蹦跳时穿的是什么鞋,鼓一敲起来,小孩一跳起来,楼下的我们只感觉上面咕咕咚咚响成一片,合窗闭户,也难以抵挡噪声入侵,听得人心烦气躁,耳晕目眩。我们上去找他们校长理论,他们说,你们只管告去吧,我们正规公司,公安局来好几次了,也没法把我们怎么办,一副暴发户的嘴脸。他们在10楼也有房子,作为办公室。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打鼓跳舞的教室安排在10楼,把办公室安排到九楼,想来也是怕噪音污染自己吧,像这种一心为自己私利打算的公司竟然还恬不知耻的称自己为正规公司。正规在哪儿?这么大的噪音污染,从来没想过正面解决,自私自利。我们也找物业反馈过,但是无任何效果。难道我们只能忍受这种非人的精神折磨?
恳请,相关部门领导,能听听底层人民的呼声,给我们一个合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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