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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郑州大酒店自建停车场收费问题,我局派检查人员到该酒店停车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调查,该酒店管理的地下及地面停车场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且在车辆存放场所入口处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如您停车时发现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的情况,请携带相关收费票据到郑州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电话:12358。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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