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和中行陇西支行,郑州市社保局签署了三方协议,由郑州市社保局从我公司账户划拨职工养老保险。今年七月份不知何原因,我公司的职工养老保险未划走。十月份收到社保局通知,要求补缴七月份养老金,此外,还要缴纳滞纳金。我们向社保局询问,被告知要求开户行出具证明,证明银行未i收到划拨单,而银行方面拒绝出具,要求社保局打电话给他们。两方踢来踢去,视一个照章纳税、守法经营的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同草芥。
我们不明白,我单位一直以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报验,账户上又有足够支付划拨款项的资金。为何社保局超期未划却要求企业支付滞纳金?
我想请贵局调查一下,我单位应缴纳税费的划拨单是否真的交付银行?如交付银行而银行未划拨,则贵局应当有签收回执或诸如此类的文件,请提供出来,我单位当以此追究银行责任。如却因贵局原因未将划拨单交付银行,则必须给我单位一个说法!滞纳金虽不多,但涉及的是一个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我公司将采用网上投诉、求助媒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的经行维权!!
请贵局以人民利益为重,切实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精神为参照,维护一个合法企业的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