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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长江路126号春天花园小区拆迁安置房办理经济适用房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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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10:04: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5-4-16 16:36

郑州长江路126号春天花园小区,里面有大批火车站西出站口和京沙快速拆迁安置人员,现物业通知交资料开始办理房产证,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要办理房产证了,本来应该很开心的事情,但是被告知办理出的房本是经济适用房房本,须补交差价才能过户和继承,原本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房子,配合政府的搬迁行为,到最后拆迁过后就成了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还要安置20%补交差价,为什么?这不是欺负老百姓吗!从来没有听说过拆迁安置房变成经济适用房,请予以调查解决!给我们一个公道!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房本本就不属于一个范畴的,现在这样对待我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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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1-17 15:05: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在拆迁安置用房管理上,已明确市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对拆迁安置用房的监督使用,各区政府为拆迁安置项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房屋的产权您可以查询您之前与拆迁部门签订的协议中是如何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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