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茂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一个亿。公司成立后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5发放工资,并按时交纳社会保险等一切社会福利。 2014年6月至今,公司没有为员工交纳社保费用,并且从8月份至今未发放员工工资。
请求事项:
1、请人社局协助督促用人单位在限期内发放工资,并补齐社保费用;已保证员工正常生活。
2、请人社局监督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给予员工相应补偿。
以上非常感谢!
康茂照明全体员工
2014.12.10
补充内容 (2014-12-10 09:03):
希望心通桥郑州人社局能在本网站回复正式的处理进度及结果,非常感谢!
补充内容 (2014-12-10 09:16):
还有公司从成立至今未按规定为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请一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