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经开区领导们好! 在您们百忙之中还来打扰在此深表歉意、经开区的人们可能都知道我们 二郎庙 村在合村并城、拆迁安置之列、对于政府的各项利国惠民政策我们举双手赞同、以至于拆迁时村干部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拆迁工作很快完成、但现在到了安置阶段村干部的行为却另我们不能理解、"对于超生的子女只拆迁不安置“更甚者连过渡费都没有、我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在经开区拆迁安置的各个条例中有没有说超生子女只拆迁不安置的条例、我们可都在早些年就交过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的、并且拆迁的时候村干部口头承诺过超生子女在拆迁安置中的待遇和成人是一样的、现在为什么说过的话不算数了、这中间是不是个别干部起了私欲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现在就想通过这个桥梁问一下经开区的领导们拆迁条例上面到底有没有超生子女只拆迁不安置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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