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盛世之都小区物业收费问题,我局已派检查人员实地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
该小区物业为郑州伟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有《盛世之都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其中约定了物业费收费标准和机动车车位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该小区物业也于2014年8月18日得到了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的物业收费批复(二七价行服函﹝2014﹞71号)。由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2014年9月1日之前双方签订的,因此还应执行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
如您对签署的协议有争议,可以参照《盛世之都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十三条附则第(三)项“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以及就甲乙双方之间的物业服务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可依据本协议向本协议履行地即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执行。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