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私搭乱建
二、位置
二七区,京广路与漓江路交叉口东南角,联合花园小区。
12号楼东侧、17号楼东侧突现活动板房。
现场照片如下:
三、投诉依据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小区属于城市、镇的规划区内,这种小区业主私搭违章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四十条规定。
据此,向贵部门进行投诉,请给予处理。
四、诉求
强烈期盼早日拆除该违章建筑、恢复原有绿地、恢复原有围墙。
下派到:
1. 嵩山路街道办事处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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