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通过心通桥投诉巩义恒星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业主初装费一事,巩义市物价局回复如下:
2013年3月份,业主仍未收到应退多收款项,于是于2013年3月11日,将此事投诉到巩义市市长信箱,3月19日巩义市市长信箱回复如下:
直至今天2014年12月30日,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业主仍未见到任何处理结果,也未收到任何退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业主想问:
1、巩义市物价局处理问题的效率这么低,属不属于不作为?
2、巩义市物价局对恒星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巩价检处[2012]78号)到底有没有执行?
3、既然已经下达责令退款,如果恒星拒不执行,巩义市物价局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此案件一拖两三年时间,到底是关系到直接利益还是触动到有些人的利益,以致案件迟迟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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