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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康宏门诊一月内治死两人 新密卫生局有啥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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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4 14:26: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5-1-14 15:03


投诉:顺康宏门诊庸医用药酒杀人
2014年12月13日下午4时多,76岁的李秀荣因风湿性关节炎,到新密市溱水路顺康宏门诊看病,王天顺在接诊后,对被害人针灸的要求予以拒绝。王天顺反问被害人“你会喝酒不会”,被害人说“会”。王天顺就开了一瓶药酒的药方,药酒名叫“痹痛药酒”。
被害人步行回家后,遵照王天顺嘱咐服用了五毫升药酒,半小时后毒性发作,家人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
经向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求证,王天顺所开的药酒处方,“痹痛药酒”并不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内,各大药店也没有这种“药”,是从不正当途径进的药酒。

质疑:一个月内治死两人 新密卫生局有啥作为?
其实,新密顺康宏门诊早在2014年11月17日,就曾治死过一名患者。
这名患者姓郭,家住岳村镇红泉沟村东郭寨组。11月17日,郭某到这家门诊看病时,不治身亡。患者死后,新密市卫生局参与协调,赔偿了5.6万元了事。
这事儿还是从新密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嘴里说出来的。当时,他们参与顺康宏门诊与死者家属协调药调喝死人事件时,工作人员说,人家死了只赔了5万6,你这事咋恁难说?
我们认为,如果不是新密市卫生局不作为,如果他们在顺康宏门诊出事后要求他们停业整顿,我的母亲咋会被这个门诊的王天顺治死?
可以这么说,新密市卫生局的不作为,不监管,才是新密私人诊所频频治死人主要原因。
事发后,新密市卫生局还主动要求诊所或医院不对死者家属多赔,说“以后都赔这么多,再出事都咋整呢?”
这就是新密市新密市卫生主管部门的思维!作为监管者,他们和被监管对象的屁股坐在了一起。他们不是为患者服务,而是时刻和出了医疗纠纷的医院和医生们站在一起,拭想,这样的管理部门,能为患者服务?能教育和指导出一批救死扶伤的医生吗?


新密市卫生局欺上瞒下 糊弄郑州市卫生局
目前,李秀荣的尸体还未入土为安,家属们还在为亲人的不正常死亡到处奔波。
新密市卫生和医药管理部门却视而不见。
李秀荣死亡次日,被害人亲属将毒药假送往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检验,并告知已出了人命。要求查处,但至今无果。
新密市卫生局多次以调解之名更换地点,让被害人家属来回奔波,村镇两级政府参与调解,要求家属不能上*访,不许找媒体报道、上网,否则一分钱不赔。如果同意就去卫生局办手续,不同意也不准再去王天顺所在的门诊部讨说法,如果再去就按“医闹”抓人。
一个月内治死两个患者的门诊,难道赔点儿钱就万事大吉了?新密市卫生局,你的作为和监管体现在哪里呢?

投诉人李先生电话:  13*******58
死者儿子王先生电话: 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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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4 15:44: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发生纠纷时,医患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
      (2)向当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申请调解;
      (3)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4)依法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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