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发帖规定:“(七)同一个人多次发帖反映同一问题及不同的人发帖反映同一问题的”;
这条规定不太合适,问题反映了,没有人管,当然要重复发帖了。如果处理及时,谁会反复发帖啊。
我的帖子最近老湿发表不了,原来原因在这里。你们这条规定不但不合理,而且和中央精神唱反调。
中央提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你们限制群众意见。
中央正在整顿作风,你们却为官僚主义作风当保护伞。
我反映的都是噪声扰民问题,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但总是解决不好,以陇海路勤劳街口东边的永乐电器、国美电器为例,几年来反映多次了,现在噪声依旧。不反复反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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