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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花园小区,私搭乱建,望予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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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8 10:53: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二七区

等待时间

17119小时:36分钟

一、反映问题:私搭乱建

二、位置
二七区,京广路与漓江路交叉口东南角,联合花园小区。
12号楼东侧、17号楼东侧突现活动板房。
现场照片如下:




三、投诉依据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小区属于城市、镇的规划区内,这种小区业主私搭违章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四十条规定。

据此,向贵部门进行投诉,请给予处理。

四、诉求
强烈期盼早日拆除该违章建筑、恢复原有绿地、恢复原有围墙。


此信息来自: 二七区城管执法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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