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
据我们了解,你物价局的大小官员从2001年以来购房时均未在价外向开发商交纳过暖气和天然气的初装费(暖气集资费),这是为什么?价格法及各级政府的价格政策只是保护你物价官员的吗!你为什么不依法依规执政,保护郑州全体市民的权益呢!
2001年以来,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市省政府的公务员及其他市民群众在购房时均被开发商以各种理甴在售价外又重复另行加收了暖气和天然气的初装费(或暖气集资费,及暖气改造费等)。这么多年来你物价局不清楚吗?请你统计一下你们交费的情况,你们却说"不属于价格部门的管理权限。"真无法理解!看来你物价局没有胆量面对我们所提岀的问题而已。只能说明你物价局勾结开发商向百姓乱收费!
请广大市民都关心一下这个问题!
此致!
康桥上城品小区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