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新军转干部及引进的高技术人才除外)。
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
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非二手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且还款已满一年以上,近24期还款记录中违约连续不超过2期或累计不超过4期。受托银行有:中国银行陇西支行、建设银行百花路支行、工商银行行政区支行、浦发银行百花路支行、招商银行桐柏路支行、兴业银行紫荆山支行、中信银行文化路支行。
您已办理商业贷款无法在办理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除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系统维护日),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