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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税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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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4 17:25: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地税局

处理时间

2017-3-10 10:53

96年郑州市郊县的老房产证现因为房产交易,银行要求换新证,但县地税(房产交易中心)说如果2015年2月换新证(仍为原登记人),房产证登记日期将为2015年2月,交易税费将按照未满五年缴纳,税费将增加8%左右,难以负担。
真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如此荒唐的规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拨打12366接听人员说只要证明原房产证登记人与换新证登记人为同一人可按照五年以上办理,但不知道郑州市是否认可此规定,试问郑州市对此是何规定?县里知道吗???
电话:13*******51,姓名: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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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26 11:23:11 |只看该作者
认可12366的解释,如有问题请拨打12366-2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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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18 17:37: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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