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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19:55: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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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5-4-1 14:16

W01361885说的是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不是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就是由你们工商局管的,请不要将帖子派到药监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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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2-27 15:51:5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因药店属于特殊行业,需首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及《郑州市关于建立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机制的意见》(郑证照联【2010】1号)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的餐饮服务、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之规定,药店的无证经营情况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请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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