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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17:09: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小金庄村的村民。

   我们就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于201527日上午举办的小金庄村换届选举事宜特反映情况如下:

   1.201527日上午8时,为选出符合村民意志的村干部,全村共780人选民,4人弃权,实际776选民参与无记名投票,于当天下午两点投票结束。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却在无合理答复的情况下,拒绝村民代表参加公开“唱票活动”,不予村民代表参与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严重侵犯村民的选举权利。最后在村民的强烈反对及要求下,在办事处领导的多方协调下,选举委员会在看似妥协的情况下,让12位村民代表分散进入三个房间内,却将村民代表安排至房间最后排,离数百名张选票6,7米远,致使村民代表不能看到选票信息。村民代表由依法“参与者”却演变为实际“旁观者”。使该次选举成为一纸空文,毫无意义。

  2.村民无法容忍一次神圣的选举演变至此,村民代表前往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反映上述违法情况,兴达路办事处以“书记有事不在”拒绝答复。无奈之余又多次前往区民政局寻求帮助,区民政局以“需要兴达路办事处先行予以处理”作为回复,无奈又前往市信访办寻求帮助,信访办向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下达督查单,要求兴达路办事处对此事予以处理。兴达路办事处却不予处理并告知村民前往政府信访办予以处理,时至今日该事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而选举结果却于217日粘贴公告予以公布。

  3.鉴于以上情况,希望村民代表立即参与封存该次选举选票,并公开认证选票予以鉴定核实,宣布当选干部当选无效。此事未经解决,不予进行选举委员会的其他未选干部的选举活动。

以上情况,请领导查实,依法维护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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