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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招政策不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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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6:44: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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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5小时:35分钟

2014年郑州市教育局规定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规则为:

(1)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3)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其中(2)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如果进城务工人员自己做小生意,没有在郑缴纳社会保险,就不能报考第一批志愿学校。这是对学生的歧视,是根本不考虑实际情况,根本没有站在老百姓立场上考虑,这样的政策偏离群众路线。希望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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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8 14:54: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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