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郑市西关的一名普通群众,在今年三月分,城关乡成立了两个拆迁指挥部,分别对新密路两侧进行拆迁(包括周庄),在没有召开群众会的前提下,乡里做通了在乡里上班的两户居民的工作,就开始了拆迁,群众去阻挡,找乡里理论,去问具体怎么拆,咋赔?但乡里有个负责拆迁的女书记说:"人家拆自己的房,又没有拆你们的,碍你们什么事?到拆到你们那就知道了"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过了几天,就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贴了一个通知,说要拆迁,但是具体怎么补偿和安置一字未提,那时候签的大约有两户(这两户都是和乡里有关系的)。乡里看拆不动就开始找各种关系开始渗透,采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进行动员,这时我们才知道,我们的门面房(商业房,房主证都是商业的)按每平方680元给征收了(我们咨询过律师680元是住宅的赔付价格,不是商业房的),没有安置,我们那的房大概都是200多平方,一家赔了一、二十万元,在市区买套房都买不了(市区的房子均价都在4000以上),我们都不愿意签字,乡里眼看拆不动,就在原有的标准上长了几十元,并出了一个规定,在规定日期内拆除的可奖励30000元,就这样又拆了十几户。现在乡里的人天天在街上转来转去,来不断骚扰我们,弄的人心惶惶,生意没法做了,房子也租不出去了,满街都是挂的宣传条幅“自家算好自家账,莫听他人瞎嚷嚷”,“拆掉旧西关,建设美丽新西关”看到这些,我不禁想问西关还是我们的吗,就依你们这补偿标准,建成后我们能买得起吗?
大家看看这补偿标准,还说是按国家的补偿标准,国家的标准你们都能改,比国家的标准还高,西关人民真是幸福!
安置呢?为什么我们没有安置?不能产权置换?
同样的门面房路南和路北补偿标准不一样(同样的房屋路南高,路北低)标准是你们说的算吗?同样的门面房我们的和周庄的又不一样,他们都有安置房,我们没有,这也是国家的标准?
西关人民强烈要求:1、先征求一下居民意见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补偿
3、按国家先安置后拆迁的标准进行安置
下派到:
1. 城关乡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