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资执行不合实际,我们心里长久的痛,我们要说法!
我们身在农村小学任教,多少年来教师只出不进,我们人在中年,本来就是单位的顶梁柱。加上这些年不进年轻人,老教师接连退休,没退的年老体弱,工作还需我们分担。为了农村孩子的明天,我们竭尽全力超负荷工作,本该无怨无悔。但是现实让我们深感冤屈。我们单位工人身份的老师有好几个,干着专任教师的工作,拿着不足两千元的工资,有教师职称却拿着工人工资,最可气的是考到了高级工两年了,岗设时却说高级工工资人数只能低于工勤技能岗位的四分之一,我们单位只能有一个高级工岗位,早占住了,我们有高级工证书也没用,等到退休也拿不到高级工工资。说要给我们转岗,两三年了,办了两次了,都是中途叫停,到底咋回事?还有小学为啥不设高级岗位?
评了高级职称了不给岗位,不调工资,到底有什么道理?
说是岗位设置政策的原因,有数字管着,那数字科学么?符合实际么?农村小学的老师是按那个比例安排的吗?上级为什么不按政策数据要求设置老师?你们领导没按岗设数据要求安排老师,造成这样的实际情况。这样的不公平不合理让我们老师承担后果,你们觉得应该吗?
岗位工资执行的目的是提升教师待遇,让业绩突出的教师拿到相应职称工资的高级别工资,现在的执行让取得职称的教师连相应职称级别的最低工资都拿不到,并且现在的职称比任何时候都更能体现教师的职业水平,因为条件太高了,积累业绩太困难了。职称得到了,职业水平被认可了,却迟迟得不到待遇上的认可,怎么不让人愤愤不平?!
强烈建议巩义市教体局、人社局调整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按照实际情况聘任教师:评上职称的教师必须拿到相应职称的最低级别工资,不应该借口机械的数字来损害教师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