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登封市大冶镇某小学的民办教师,从1982年2月任教至今,已经33年。1989年以前曾享受国家拨出的部分工资,在1989年定职称时,大冶镇教育组组长景学智以权谋私 欺上瞒下,将我的名额顶给他的亲属,把我聘为乡筹教师。2001年乡政府不再为我们这些乡筹教师发放工资,从此成为临时工,但我还坚持在校任教。现在本人已年过半百,体弱多病生活没有保障,同工不同酬,看到别人拿几千的工资,我心如刀绞。因此,我请问市委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以下几个问题:
1、和我一样的教师为何能转正?如崇高路小学校长周花枝、沁水学校刘彦彬、西村小学张玉枝等等。
2、在2013年教师认定时,只认定到2001年,我被认定为20年教龄,到60岁以后每月能领到200元生活费。就目前来说,每月的医药费都不够。请问各级领导我们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怎么解决?
3、我们这些一直工作在一线的民办教师,是去是留,无从选择,请领导为我们指明方向?
最后,希望上级部门有关领导,多位教育着想,多为我们这些民办教师考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落到实处,是我们的切身利益充分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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