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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宏明路金印阳光城北门西侧2店PK音响 噪音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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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09:47: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6427小时:42分钟

       花园路宏明路金印阳光城北门西侧,有一家店为:卓一大药房,音响全天(8:00-22:00)一直在放 好消息 好消息的录制好的广告,他的隔壁是一家:婴幼儿spa水育乐园,可能是因为卓一大药房一直在放广告,所以他们店就开始播放婴幼儿歌曲,也是一直不停,全天的,真是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的一场音响大PK,可苦了我们周边的居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 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 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请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进行处理解决。




补充内容 (2015-4-13 11:22):
地址:(宏明路与柳西路交叉口西30米路南)姿华·金印阳光城北门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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