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心通桥“初中私自招生问题”的回复
关于学生家长反映初中私自招生的问题,教体局领导对初中招生问题十分重视,安排专人调查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过调查了解,个别学校确实存在一定的违规招生行为。针对这种情况,4月23日下午在教体局610会议室,吴局长主持召开了市直初中及北师大实验学校、北大附中、新欣小学、成功小学校长会,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科长也参加了会议。会议上,各校长汇报了招生工作,吴局长和科长对各学校提出了要求:1、任何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得组织考试;2、不得到巩义地区外的区域进行跨区域招生;3、不得入校园进行招生宣传工作;4、民办学校进行招生宣传要按要求到教体局进行招生简章备案,经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生宣传工作。
在今后的学校管理工作中,教体局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于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加大查处力度,办好巩义人民满意的教育。
巩义市教体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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