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金水区花园路21世纪社区湖畔A区12号楼的业主。
我们12号楼有四个单元,都配有地下室,按照相关规定地下室只可以作为依附本栋楼的配套使用,没有产权证,只有使用权,购买了也只可以作为储藏室使用,可是现在我们12号楼出现了大批非法改造地下室并住人的情况。经了解后发现:该楼盘后期,开发商在本楼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二十多间地下室卖给了小区外的一个人,他将地下室全部改造私接水电后出租,大批闲杂人员住进小区。他们在地下室生火做饭,在门前的公共绿化上搭衣晾被,深更半夜还在喧哗聊天,更有人在我们的窗户底下随意大小便,我们屡次投诉给物业,可是物业的人一走,他们就又恢复原样,物业也拿他们没办法。楼下堆满垃圾,到了夏天臭味熏的我们都不敢开窗户。更严重的地下室狭窄的走道里都是私拉的电线、灶具和燃气罐,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谁可以来帮帮我们?花1万多元买个没有产权的地下室,然后就让楼上花两代人一辈子血汗买房的人,居无宁日——以后谁还敢买房子呢?全国各地地下室引发的爆炸案还少吗? 存放燃气罐, 明火做饭,私拉电源,还有下面未知的危险——难道非要惨剧在我们这里上演,才能引来重视?
开发商违规乱卖谁来管?地下室违规改造谁来管?先前反映给金水区房管局,他们推说这事归市房管局管,现反映到你处,望查清开发商违法事实,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百姓无小事,谁不把百姓当回事,愚弄大众,必将受到百姓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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