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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咨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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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21 10:04: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你好!我是郑州市直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符合单独二胎政策,已经生育一孩,目前怀孕6周计划人流。请问我是否符合计划内流产?能否享受15天流产假、报销和相关待遇?请问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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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5-21 16:24: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依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女职工可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直接按规定报销费用,具体标准为:“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例(特殊情况除外);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80元/例”。“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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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5-22 10:43:21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5-5-21 16: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依据《郑州市 ...

谢谢,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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