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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AH2431报废面包车占人行道3年多交警部门管理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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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17 07:58: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5-8-6 09:28

        嵩山路与爱民路交叉口西南角,邮政储蓄门口有一辆报废面包车予AH2431长期占人行道,交警部门为什么不处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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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7-20 09:12:04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调查处理结果会及时向你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DFJJW  在2015-8-17 08:1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到现在车依然在,不知道交警部门是怎么处理的。请给个答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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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7-30 16:59:20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一辆报废面包车长时间占道人行道”的帖子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经过实地查看邮政储蓄附近确实停放一辆面包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已经与该车的车属企业河南省秋实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车属企业车辆管理人员声称该车的驾驶员外出,将于近期到登封把该车拖走,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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