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582|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物业公司逼迫在共有道路停车的业主交停车费是否违规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7 10:34: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5-8-26 09:59

        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院的清城美苑小区于2014年6月由郑州新时代物业公司开始接手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新时代物业公司在出入机动车的门岗安装道闸系统,要求开车的业主们刷卡出入。办卡需缴纳30元工本费(经查实,卡片类型为ID卡白卡,淘宝网上最低卖0.8元,最高卖2元),每年收取租固定停车位的业主500元停车费;在共有道路停车的业主一年收300元停车费,一直在共有道路停车的业主们就纷纷提出异议,交了停车费没地方停车怎么办,物业答曰没车位自己想办法,300元就是进门费。苦于无法可依,几百名业主纷纷不平,但还是无奈的交了停车费。新时代物业公司收了停车费,并没有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小区里电动车、三轮车私占停车位的现象比比皆是,物业公司不管不问。        终于等到2014年郑州市物业管理收费新办法出台,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执行,业主们心里才有了答案。2014年郑州市物业管理收费新办法中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015年新时代物业为了收取停车费,把ID卡刷卡系统改为蓝牙卡刷卡系统,业主必须把ID卡升级位蓝牙卡才能正常刷卡出行,其中换蓝牙卡,需交纳工本费30元,在在共有道路停车的业主一年仍需要收300元停车费,在公有道路停车的几百名业主们纷纷抗议,拒不换卡。新时代物业从2015年8月3日起,对不换卡的业主采取不放行的手段强制收取,逼迫业主就范,新时代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显然没有把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管理办法放在眼里,拒不执行。
        请物价局相关领导在百忙中调查解答:问题1.郑州新时代物业公司是否有自己定价收费的权利,是否是正规的物业公司,问题2:在公有道路停车的业主们是否应该交停车费,办卡工本费。习总讲的“悦”民政策真好,希望相关领导能真正想民所想,为民谋利,尽快解决下民生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8-7 15:10: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5-8-7 14:02:14 |只看该作者
当前的主要矛盾就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
物业公司就是趴在业主身上的寄生虫。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5-8-18 09:40: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清城美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作为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可向郑州市房管局咨询物业公司是否属于正规物业公司。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的,按业主实际使用数量免费发放,丢失补办的可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对于不执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此类规定的行为,请您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所在辖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2015年4月10日正式接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文)通知,根据省发改委通知精神我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04:1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