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完整,各种证据齐全,当时送去的时候我个人是确认过的,不需要进行确认。难道价格部门对于经过你们已经确认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调查事实清楚,被举报者确实有违法行为只是匿名举报的案件可以不处理违法案件么?目前证据对于价格案件程序的办理及回复是完全有利的,举报案件的办理难道需要举报人的参与办案?不需要吧,只需要价格部门依据价格法按照程序办理就行了。处理完毕,直接在网页上告知就行了,根据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这些都是公开的信息,没有必要单独告知。也不怕人知道,知道了更好。更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更有利于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提高你们执法队伍的形象。希望你们尽快依据价格法按照程序办理,给消费者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