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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文化路第三小学学校私自强制执行封锁门面房商户形同恶霸(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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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31 08:49: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教体局

处理时间

2015-9-17 11:18

学校要收回门面房本无可厚非,但我们商户商品要处理,我们每家都掏了转让费,是否要有校方与我们协商,未有协商就直接给我们断电,现在在我们还在经营的时候又要强行对我们先是威胁后果自负,后又半夜拉砖封门,我们寻求与校方协商,但校方骄横不理,我们请求帮我们协商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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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1 09:19: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相关科室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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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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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9-8 08:58:57 |只看该作者
文化路三小将门面房出租给中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普公司)使用,于2010年8月19日签订了门面房出租协议,协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9日。
   因教学用房紧张,校方提前一年告知中普公司将到期收回房屋,要求中普公司提前告知商户,并商定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房屋收回。中普公司与商户签订的合同,截止时间也为2015年6月30日。期间,学校多次告知中普公司包括商户学校将按期收回门面房,并进行多次书面通知,但商户置之不理,造成学校不能在暑假期间进行教学用房改造。
    目前学校已聘请律师对中普公司以及商户进行起诉,维护学校正当权益。

                               金水区教体局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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