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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我在大学路淮河路升龙天玺国际看中一套房子,并交付了定金20000元,可交了定金以后却被告知:办公积金贷款还要交5000元保证金,说是公司规定的必须要交。对此我提出异议,升龙收取该项贷款保证金没有相关法规依据,是霸王条款,本人不会缴纳。但升龙以不交保证金不能签合同,也不给退定金胁迫——如此无良开发商,请政府部门认真查处,给普通百姓弱势群体撑腰!取消该项不合理收费!!!
补充内容 (2015-9-27 11:19):
还有升龙开发商要求签合同时交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不是交房时才交吗?房子都没盖好为啥交维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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