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亲,执法人员已于上周再次前往,并就LED显示屏扰民一事与锦绣花园负责人进行沟通。
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城市景观灯、灯饰、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标示牌等,应当设置规范有序、亮化设施完好,安全牢固,内容健康、造型美观、用字规范,标志牌的规格、色彩应当与城市街景相协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出现破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刷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市容条例并未严格规定禁止安装的相关条例,无相关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只能动之以理,加以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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