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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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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利益谁来保障(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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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08:32: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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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5-12-19 10:26

1、帝湖小区近期贴出通知,要将在电梯内安装安全座椅,防止电动车上楼,此举作为居住在此的业主大力表示支持与欢迎,但是,物业公司是否考虑业主电动车停放的问题,曾在一年前就曾说要建造电动车停车棚,至今未见任何动静,电动车一辆几千元,在楼下停放风吹日晒,着实让购买者心疼不已,而多数购买者需要省吃俭用两三个月才能买一辆,大风天气,有时候早起下楼电动车倒了一片,损失物业确只说一句话——我们没有责任,而本次粘贴的通知中提到,物业与社区达成协议,是达成的什么协议,是只安装安全座椅吗?那省市区说的有物业公司的楼院,必须建立电动车停车棚,这一次物业有这项计划吗?与社区达成的协议是否也有建车棚的条约?
2、帝湖物业物业费收取问题,物业费缴纳,物业公司人员那是非常的准时,而小区内的个别单元电梯平均一月罢工7、8次那是家常便饭,维修有时候要一两天,因电梯损坏,一个月内在此居住的小伙伴迟到了3次,不但受到领导批评还扣了工资,作为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真心觉得物业费交的憋屈,除此之外,电动车、自行车的丢失,物业公司也是不管不问,最最最可气的是,物业公司竟然收取物业费的滞纳金,这是哪个条款,哪个法律规定的,国有企业、政府部门都在取消和减少这方面规定,而物业公司竟然将滞纳金写在了催缴通知单上,而且随意将催缴单粘贴在住户的门上,清理的时候非常不方便,这样的物业服务还征求业主签订涨价物业费合同。
3、郑州市连续多年的为民十大实事中均提到,要对不通天燃气、不是一户一表的水电小区进行改造,为何帝湖小区还有个别楼院至今还没有通天燃气。
以上问题,盼上级部门、单位领导重视,让真正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草根人员感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便利,感受到政府确实将人民群众事儿当回事儿,将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难题作为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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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0-29 14:37:54 |只看该作者
      关于小区内电梯安装安全座椅使电动车无法上楼,而无处停放的问题,帝湖花园物业公司曾有计划安装电动车棚,但是因部分业主反对,不愿意占用小区内的公共用地而停止计划,我局工作人员建议物业公司与社区办事处协商选址,对反对的业主要做工作进行沟通,尽快建设充电车棚。
      关于小区内电梯损坏问题,帝湖花园小区自交房起至今已8年时间,电梯多数零配件已经磨损严重,需要更换,但已过保修期,而电梯属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如更换零配件的费用需要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来解决,申请维修基金则需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才可进行申请。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排查,对需要换配件的电梯进行统计,尽快申请维修基金。
      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问题,《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章第三十九条明确表示: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预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并可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约定加收滞纳金,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关于小区内不同天然气的问题,经了解,小区部分楼院为30平方左右小户型,厨房为敞开式的,规划前期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反映,这样的房屋结构不符合接入天然气的规范要求,因此规划时并未规划天然气管道,暖气亦是如此。如业主不明白,可向相关燃气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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