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接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派检查人员对政通路兴达锦绣园小区物业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政通路兴达锦绣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为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与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您所反映的公摊水电费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四条第四款等约定的内容。根据业主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十三条 “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公摊水电费等费用时与部分业主发生争议,已起诉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请您关注该案的判决。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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