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前段时间去朋友村里办事,无意得知他们村里有人曾经在高速上撞死人后逃逸!现在向上级领导进行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村民周**,在1998年(或1999年)11月份的某天晚上10点多,在新乡干完土方工程后,开着他的东风翻斗车和其它几辆贾峪镇的车辆一起返郑回家。在开封东过黄河桥后走连霍高速开封至兰考段回荥阳,在过高速收费站行驶几百米后周国政的车辆熄火,车队的其他人下来帮忙把他的车推着后再次出发,又行驶了两三公里撞死了一个身穿军绿大衣横穿高速的男子,肇事后周国政随即驾车逃逸,从郑州沟赵站下高速回荥阳,并连夜把受损的翻斗车前脸修好!
由于当时有其他车辆的工人都看到了事情的全过程,后周国政对其恩威并施,把这件事压了下去并一直逍遥法外至今。
希望公安部门能对此事进行调查,把犯法之人绳之以法,以慰受害者在天之灵。
此致
敬礼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