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份我骑电动车被一辆轿车撞了,交警队下过事故责任判定书后,对方不予私下赔偿,事后我委托律师起诉,9月份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的案子,说是一个月后就能下判决书了。结果到现在过了一年多了,还在拖着。 像我这种小案子,对方是保险公司,不存在任何纠纷的,为什么能拖这么长时间,法院难道没有规定吗。任由法官拖着。之前让律师一直催,从去年12月份法官说休假,到今年去问,说法官还休假,法官的假到底是有多少呢,法官的假要是休不完,这案子是不是都不用结了?我咨询过很多法律部门,相信法官比我更懂法律程序,一般的民事案子从开庭到判决最长多长时间,难道法官就致规定于无物吗,法院就致法官任行吗?
我叫景亚锴
律师叫董雷
我的电话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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