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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要开计生证明,新的通知不是取消计生证明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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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11:14: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5-11-23 16:46

您好,因接受流产手术需要报销相关费用,打电话到市人社局,说需要提供单位盖章的计生证明。找单位,单位说出具不了这证明,一、因为根据2015年10月份下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取消了计生证明。二、单位没有专门的计生科或计生办,也没有这类的章,出具不了,承担不了这方面的责任。
请问,计生证明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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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11-19 14:29: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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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5-11-19 15:15: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参保职工定点医疗机构流产或引产后申领津贴时,可提供结算发票原件;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的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例复印件、出院证或诊断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如您仍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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