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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11:32: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收到郑州市药学会郑药会(2015)05号文“关于收缴2015年会费的通知”,团体会费分为两个级别:理事及以上单位5000元每年,一般会员单位为3000元每年,药学会的同志介绍收取该费用是为了给企业培训,这个很好,特此建议企业获得培训后是否可将该费用用于为企业办理上岗证?虽然国家逐渐在淡化药监部门出具的上岗证,但在办理医疗器械相关业务时仍需要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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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1 11:50: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药学会属于民间机构,我局不是药学会的主管部门。如您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药学会电话:0371-67183903。谢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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