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民在中原网心通桥留言反映项沟村金叉洼组拆迁相关问题,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崔庙镇项沟村金叉洼组的土地征收是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2013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4】923号)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荥阳市2013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函》(郑国土资函【2014】228号)进行实施的,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是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2013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荥政土【2014】16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文件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的。该组拆迁后的安置房按照崔庙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安置在万山社区,该社区位于项沟村与盆窑村交界处,规划面积150亩,可满足项沟和盆窑两村的群众安置,目前,该社区规划已上报规划局和土地局进行调整土地,预计年后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始前于10月24日在村委召开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并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政策进行了公布,在10月29日又次召开村民代表及部分群众会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进行再次解释,在11月6日再次在村委召开村三委和村民代表会,针对群众代表所提问题进行解释,并且在进行拆迁前,镇政府派驻14个工作组逐户讲解相关政策及补偿安置标准。
崔庙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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