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一个打工的,快到年底了,可我工作过的两个企业各欠我五千元工资不给我清理!我投诉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第一次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告诉我 如何进行投诉。我准备好后又去劳动局,这次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叫张君,他问我1投诉那个企业,我说是朝阳钢厂。他又问钢厂现在干着没有?我说没有。他就说,劳动局不受理停产企业的劳动投诉。我就问他,钢厂是停产不是破产,欠我们工资快一年了,厂方的管理人员还有人上班为什么不受理,有没有不受理的法律依据?他不能回答。然后他又说,朝阳钢厂欠薪的问题已经由永安街道办上报的劳动局,劳动局又上报到法院了,让我到街道办问去,就这样把我打发走了。。我又去街道办问,街道办工作人员街道办没有哪部门往劳动局上报有关朝阳钢厂欠薪问题。后来我又去劳动局投诉友谊宾馆拖欠我五七八三个月共计五千余元工资的问题,又是这个张君,接待我。我一说拖欠工资,他就问我有什么证据,我就纳闷,他难道没处理过劳资纠纷?他不知道欠薪的有关资料全部掌握在资方手中?需要劳动监察大队入企业调查取证吗?又问我企业为什么欠我工资,我说五月七月是属于无故拖欠,八月是因为未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他就说未办理交接手续停发工资是人家的规定,你不办交接手续不发工资我们也没办法,要不你去劳动仲裁。我就不明白了,拖欠我三个月工资是没有争议的,宾馆也承认,我不知道需要仲裁什么?_?拖欠我工资的事实简单明了,为什么不能给我做主?再说了,就是没办交接手续你可以扣我八月工资,等我办了交接手续再给我也行,五月七月本来就是无故拖欠,你凭什么扣着不发?劳动监察大队为什么就不能办件公道事?这个叫工作人员一味的推诿我们很无奈,本来我们是满怀希望劳动局能为劳动者撑死一片蓝天,可现在看真是暗无天日!工资要不回来,我们的年怎么过啊!1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