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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后社保缴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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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5:04: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你好,去年我从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辞职,自主创业,按照当时登封纪委、人社联合下发的〈严肃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可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心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代管,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本人按同等条件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现在我想问的是,1、办理档案转移都需要哪些材料?2、个人除了自己缴纳事业养老保险费外,能否缴纳医疗、工伤等其他保险?如何缴纳?是交由人才中心,还是个人直接交机关事业统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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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4 15:18:20 |只看该作者
我局自收到您反映的来访事项后,积极查阅相关规定,现作如下答复:
    事业单位辞职办理档案转移需要材料1、完善的人事档案;2、辞职解聘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齐全,委托人可在我市人才中心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中心与委托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依据合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办理企业养老、医疗保险,其他保险不再缴纳,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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