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郑州市辖区人,现反映中牟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名门.紫园”二期项目未取得商品房买卖许可证而进行实质性销售的违法事实。
事情经过:2015年5月经郑东新区户外街头广告获知“名门.紫园”二期项目正在进行销售,5月19日经实地项目了解后我们意向购买该项目二期26号楼2单元601室房子,面积为189.89平方,双方当日签订了《房源保留协议书》并预付了30000元作为房屋购买订金,协议明确约定5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全部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月23日当我们把剩余房款1680000全部交完后,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说:当时没法签合同,只能出具收据,让过几天再过去签。当时我们以为名门地产也算是在本地有名的地产商不会出现啥问题就走了。过了很多天后,我们一直催着签合同,销售人员以各种理由来推辞不能签合同,说要一户一户按顺序来,就这样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就是不让签合同。12月份经无数次交涉后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说:正式合同签不了,不过现在可以签个非正式合同(他们俗称“草签”)和正式合同一样内容,当时我们同意了。12月18日按照再次约定签订非正式合同时候,销售员人员告知我们:草签合同要先去房管局备案,现在也没法签订。在一次次被中牟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玩弄欺骗的情况下,我们从房管部门获悉:我们购买的此项目此房子现在没有取得商品房买卖许可证,属于违规违法销售。
现在我们请求,有关部门彻查“名门.紫园”二期项目未取得商品房买卖许可证而进行实质性销售的违法事实,净化房地产市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附:1、《房源保留协议书》一份
2、《专用收据000036、000049》两份
3、《银联交易单》两份
下派到:
1. 中牟县房管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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